治疗疗程结束后,仍需定期门诊跟踪,二年内每两个月门诊跟踪一次,第三年每三个月一 次, 第四年每四个月一次,第五年每半年一次, 五年以上每一年一次,门诊跟踪时,医师会为您 安排必要的 检查。头部核磁共振检查在放射线治 疗结束后三个月进行以评估治疗疗效,之后五年 内每一年跟踪一次, 五年後则在病情需要时才安排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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